課程名稱 |
中等學校-公民與社會科教學實習 Practicum in Civics and Social Science |
開課學期 |
107-2 |
授課對象 |
學程 中等學校教育學程 |
授課教師 |
吳秀玲 |
課號 |
EduTch5576 |
課程識別碼 |
P01 U457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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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五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普303 |
備註 |
實習課程。限教育學程學生修習,本課程有先修科目。 總人數上限: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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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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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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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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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課程設計】
本課程為教育實習系列課程的第二門課,主要目的在引導學生逐漸接觸了解中學教育場域,應用大學教室中所學的學科教學知識,初步嘗試實地教學。內容包括:
(1)教案研擬及討論:持續上學期「教材教法」單元教案設計,每週上課均須提出某一課或某一單元的教案。
(2)教學觀摩:帶領學生至中學校園,觀摩見習現職教師教學。
(3)真試教:安排學生針對一個單元,在中學教室中進行教學。
(4)評估與檢討試教成效:試教完畢安排現場教師指導討論,並且回到臺大課堂中進行指導與討論(可將試教單元以DV錄影下來帶回討論)。
有關教學實習的安排:由授課教師和修課同學共同決定擬觀摩和試教的學校(可從本校重點簽約實習學校與校友資源著手了解,進行聯繫),並透過師培中心與學校行政系統予以協助聯繫。
本課程為一學期、二學分課程,原則上,除每週固定上課討論教案外,為增進本課程的教學成效,及使學生完全投入國高中的教學情境,也將配合擬觀摩或試教學校的安排,採彈性上課方式(例如調整教案討論時間或假試教)。關於觀摩或試教等課程進行的方式,是由師培中心與簽約之實習學校聯繫後,教師再與實習學校之本課程負責人或學習輔導老師研定教學實習計畫(包括實習班級數、試教時數、實習時間等),之後,確實指導學生進行實習活動。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實與公民與社會科教材教法課程銜接,將公民與社會科教材教法課程之學科教學知識付諸實施,著重教案編寫、假試教與試教,以期為之後的教育實習和教師甄試,奠定較紮實的基礎。 |
課程要求 |
【重要事項提醒】
(一)本課程要求修課同學自行規劃觀摩教學與試教(連同教案研討和正式試教等共30小時),細節將於本學期第一次上課時(2/20)說明。
(二)課堂禮貌:除遵醫囑外,課堂上請勿吃便當等餐食.
(三)教師(或學者專家)講授和同學報告時,應專心聽講,自我克制不聊天與打瞌睡。
(四)課堂上不得使用各類型電腦或手機等3C產品從事與本課程無關的行為和活動;
若違反規定,經勸告二次以上仍不遵守者,將扣減平時成績的30%。
(五)請假、曠課:依臺灣大學學則第35條第2款規定辦理:「授課教師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即本課程學生全學期因故不能到課的次數(每次二節課計),超過 3 次以上,則該科成績以 X 等第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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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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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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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國高中各版本的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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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1.黃政傑主編(1996):《教材教法的問題與趨勢》,台北:師大書苑。
2.張秀雄主編(1998):《公民教育的理論與實施》,台北:師大書苑。
3.郭俊賢、陳淑惠譯(1999):《多元智慧的教與學》(Teaching & Learning through Multiple Intelligences),台北:遠流出版公司。
4.中華民國比較教育學會(2000):《新世紀的教育挑戰與各國因應策略》,台北: 揚智文化事業公司。
5.張添洲(2000):《教材教法 : 發展與革新》,台北:五南圖書公司。
6. 田耐青譯(2002):《統整多元智慧與學習風格》(So Each May Learn),台北: 遠流出版公司。
7.Betty A. Reardon著、蔣興儀等譯(2002),《人權教育:權利與責任的學習》(Learning About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台北:高等教育文化事業公司。
8.Todd Landman著、陳文暉譯(2007),《教您做人權研究》,台北:韋伯文化公司。
9.游寶達計劃主持(2010):《數位學習帶著走:教材製作與課程實施手冊》,台北:教育部。
10.愛因斯坦蘋果學習法研究發展中心編著(2013):《學校沒教的第一堂課:學習如何學習》,台中:瑞華文化事業公司。
11.王振輝(2013):《知識與權力:當代教育中的貧窮世襲》,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12.中國教育學會主編(2015),《教育的想像:演化與創新》,台北:學富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各項作業(教案設計與教學實習歷程檔案)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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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案研討表現(假試教、問題與討論等)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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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實習演練(評鑑試教情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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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2/20 |
《課程簡介》 |
第2週 |
2/27 |
觀摩教學與試教聯繫等前置作業一 |
第3週 |
3/06 |
觀摩教學與試教聯繫等前置作業二 |
第4週 |
3/13 |
個人教學實習規劃報告 |
第5週 |
3/20 |
教學活動設計、教具製作與演練 (國中課程) |
第6週 |
3/27 |
教學活動設計、教具製作與演練 (高中課程) |
第7週 |
4/03 |
(放假日) |
第8週 |
4/10 |
各單元教案比較+實習規劃進度報告 (以PPT呈現) |
第9週 |
4/17 |
教學觀摩與座談一 (國中部) |
第10週 |
4/24 |
教學觀摩與座談二 (國中部) |
第11週 |
5/01 |
教學觀摩與座談三 (高中部) |
第12週 |
5/08 |
教學觀摩與座談四 (高中部)
(以上觀摩教學次數將視修課學生未來擬赴各國高中實習的人數而調整) |
第13週 |
5/15 |
教案研討1 + 試教與座談一 |
第14週 |
5/22 |
教案研討2 + 試教與座談二 |
第15週 |
5/29 |
教案研討3 + 試教與座談三 |
第16週 |
6/05 |
教案研討4+ 試教與座談四 |
第17週 |
6/12 |
教案研討5+ 試教與座談五
(以上教案研討和試教次數將視實際修課人數而增減) |
第18週 |
6/19 |
《綜合討論》 |